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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养老保险 单位可为离职员工补缴
编辑同志:沈某因跟随丈夫到B市生活,辞去了A市的工作。在B市安顿好后,沈某入职一家超市并与该超市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沈某在该超市工作一年多,超市没有给沈某缴纳养老保险。现沈某已离职,请问因公司原因未能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过后可以补缴吗?
读者:李秀玲
李秀玲读者:《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自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给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补缴,由所在单位办理具体事宜。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被补缴人原始工资收入凭证,按规定补缴。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有关部门还可以对单位进行一定处罚,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规定加罚一定数额的滞纳金。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关系中断,则社会保险也应中断,职工有确凿证据,证明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让单位补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