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琼结县双语幼儿园儿童在园内嬉戏。
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医院。
新建成的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二期搬迁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素有“世界屋脊的屋脊”之称的西藏阿里,平均海拔超过4500米。曾经的阿里,几乎没有蔬菜产出。
“我们这里气候寒冷干燥,从前,蔬菜基本都是从外地运进来。菜品少、价格贵,特别是冬天,许多群众很少吃到蔬菜。”在蔬菜种植户央金的儿时记忆里,蔬菜要比肉类罕见得多。如今,央金在阿里地区改则县产业园里负责大棚蔬菜种植,除了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还能吃上自己种植的新鲜蔬菜,这让她十分满意。
这是西藏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
住有优居
在林芝市朗县仲达镇林古村农房改造提升项目现场,机械轰鸣,群众正在拆除危旧房屋,平整土地。
据了解,因住房整体破旧,抗震安全性能低,朗县把仲达镇林古村和崩达村作为2022年农房改造提升项目试点村,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不仅如此,朗县积极配套完善人饮工程、村组道路、污水处理、绿化美化等,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优居”。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初步构建了以公租房(廉租房)、周转房为主体,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区所有市地、县区和乡镇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截至2022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5.62平方米。此外,西藏持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23年,预计投资13.79亿元,实施11个县城供暖项目。
病有所医
由于妻子患有心脏病,日喀则市江孜县日朗乡措堆村村民普琼一家每月的医药费支出近2000元。他说:“如果没有医疗报销,我们全家极有可能返贫。现在,每个季度都可以报销一次,这减轻了我们全家人的负担。”
2020年,西藏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均年补助标准提高到585元,城乡居民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达14万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逐步完善,目前,已形成以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如今,西藏医疗卫生网遍布城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1642家,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5.89人。国家组织实施的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使西藏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老有所养
“每个月可以领到大约200元的养老金,加上自治区老年人补贴和拉萨市‘寿星’补贴,每年也有几千元。”家住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的73岁老人平措旺堆说。据了解,该村280余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都有养老保险,不仅可以按时领取到养老金,还有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障。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1年,西藏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针对养老服务,近年来,西藏先后印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办法》等,让养老服务有章可循,并形成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其中,仅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就惠及6万余名分散供养特困老人、残疾老人、低保老人、失独老人等养老服务重点对象。
此外,西藏累计投入近30亿元,建设了80家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和11家儿童福利机构,并陆续对部分供养中心进行改扩建和维修改造,不断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目前,有特困供养老年人5800多人,孤儿4200多人在“双集中”机构集中供养和集中收养。